资阳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指南
2017-09-04 11:19:48 来源: 点击: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资阳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包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变更备案、食用油和饮用水的企业标准备案) (二)办理单位:资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 (三)办理地点:资阳市雁江区大千路207号(市疾控中心三楼) (四)咨询电话:028-26762660 (五)收费标准:不收 (六)依据:《食品安全法》、《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四川省卫生计生委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 (七)备案范围: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是指企业标准中的食品安全指标严于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相应规定。 二、社会公示 (一)企业在申请备案前,应将企业标准文本、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说明、承诺书、四川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前公示申请书四项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格式)发到备案机构邮箱。 (二)备案机构挂在指定网站面向社会公示。由企业负责收集反馈意见处理。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 (三)资阳市备案受理机构邮箱:zyspbz@163.com, (四)公示网站:资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swjw.ziyang.gov.cn)。 三、提交资料 (一)首次备案。 1.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 2.企业标准文本; 3.企业标准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具体内容; 4.网上公示情况; 5.由委托代理人提交材料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所代理企业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二)标准变更。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发生变化时或企业生产工艺或者食品原料及配方发生改变时,企业应当及时主动变更企业标准。并向受理机构提交以下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及变更申请表; 2.已备案标准文本原件; 3.变更内容网上公示情况(变更企业名称、地址不须公示); 4.由委托代理人提交材料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所代理企业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办理时限。 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备案受理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告知当事人补正。提交的材料齐全并符合备案要求的,受理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五、公开文本。 受理机构应当在企业标准备案后15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网站上公布备案的企业标准,供公众免费查阅、下载。 六、标准废止 已经备案的企业标准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冲突的,该企业标准自动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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