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现在的位置:首页 > 卫生监督 > 正文 返回列表
【公示】资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2023年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公示(一)
2023-03-21 09:13:52   来源:    点击:

资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

2023年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公示(一)

(截至3月21日)

序号

被处罚人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执法专业

处罚

内容

处罚决

定书文号或编号

 

立案时间

 

处罚决定作出时间

结案时间

案件

承办人

执行

情况

意见书

1

肖鹏(511023******4271

未按照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

医疗卫生

警告、罚款1.3万元

资卫﹝20231

2022.10.18

2023.1.12

2023.1.12

赵卫、刘明

完全履行

已下达

2

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12511800451513294D

对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未按规定销毁处理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九十条

医疗卫生

警告

2023-1

-

2023.2.23

2023.2.23

刘明、蒋昕雪

完全履行

已下达

3

资阳市雁江区妇幼保健院(12511801740015291X)

对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未按规定销毁处理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九十条

医疗卫生

警告

2023-2

-

2023.3.2

2023.3.2

刘明、蒋昕雪

完全履行

已下达

4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12511800458639842W)

取出已放入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内的医疗废物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项、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传染病防治

警告、罚款2000元

2023-3

-

2023.3.10

2023.3.16

刘明、蒋昕雪

完全履行

已下达

5

刘人(420621******1292)

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未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医疗卫生

警告

2023-4

-

2023.3.13

2023.3.13

刘明、蒋昕雪

完全履行

已下达

 

Copyright 2011-2016 By 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d.  
Copyright  2011-2016  By  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  028-26630500  传真:028-26110915  邮编:641300  地址:资阳市仁德西路23号
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28-26110281  市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举报电话:028-26110925,举报邮箱3622690686@qq.com  蜀ICP备16003957号-2  管理入口
网站标识码:5120000047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1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