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2-01-28 16:33:00 来源: 点击: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资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承担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技术咨询推广工作;承担国家提供免费避孕药具管理发放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卫生健康信息统计、各类卫生资格考试、健康宣传及人员培训等工作;指导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干部保健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认真做好卫生资格考试服务管理工作。全面总结2021年卫生各项考试工作经验,认真做好问题收集及整改工作。牢固树立“考试无小事,处处须谨慎”理念,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资格考试工作要求及考务规范,提前谋划2022年考试考务工作,力争拓展考试场地,做好做足各项考试准备工作。全面加强报名点资格审核人员、考务人员及机考系统管理员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中心与四川希望汽车技师学院签订的《考场协议》。 2、全面做好医考现场审核改革工作。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将改变以往传统审核模式,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审核,中心将积极落实省考区医考现场审核改革各项工作要求,结合本地疫情防控措施,认真做好我市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和服务工作。 3、积极开展全市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工作。确定2022年支援脱贫地区、其他地区支援人员名单,对支援时间满12个月、24个月的支援人员开展评估考核,并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口办备案,适时开展对口支援暗访检查工作。积极推进对口支援远程医疗服务,逐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预约、远程监护、远程手术指导、远程医学教育和远程信息共享等远程医学活动。鼓励支援医院结合自身专科、学科特长,以派出团队、科室对科室和担任特色科室首席专家等方式带动受援医院专科诊疗水平发展,全面提升对口支援医院管理水平。 4、大力推进“互联网+药具发放”服务新模式。逐步形成以四川省免费避孕药具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为基础,自助发放机和二维码人工发放点为依托,互联网订单发放为补充的“互联网+药具发放”服务新模式,坚持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服务的理念,强化服务,规范管理,提升能力,努力为健康资阳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5、继续抓好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试点工作。积极督促指导雁江区做好不良反应病例收集上报工作,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力争在保住全国第二、全省第一的基础上再创佳绩,在2022年取得全国第一的好成绩。进一步加强四川省免费避孕药具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运用,继续拓展药具发放渠道,持续推进国家免费避孕药具进高校、进宾馆酒店工作。 6、着力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快融入信息化建设工作步伐,充实信息化建设专业型人才,加快培育信息化建设工作业务骨干,将信息化建设工作真正撑起来、顶上来,切实提升信息化建设工作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7、持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和制度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牢固树立“服务只有起点,满意没有终点”意识,以“钉钉子”精神,把考生服务管理、群众生殖健康、党员志愿服务等民生实事办好、办实、办到群众心坎上。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资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资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279.72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了20.86万元,主要原因考试项目的减少,导致考试考务相关项目收入减少:一是2022年医考技能考试已交由其他考试基地承担,二是2022年职业技能鉴定考试不再由卫生健康部门承担。 (一)收入预算情况 资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279.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9.7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资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279.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72万元,占82.64%;项目支出48.0万元,占17.36%。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资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9.72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0.86万元,主要原因考试项目的减少,导致考试考务相关项目支出减少:一是医考技能考试已交由其他考试基地承担,二是职业技能鉴定考试不再由卫生健康部门承担。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9.72万元;支出包括:卫生健康支出258.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5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资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9.7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20.86万元。主要原因考试项目的减少,导致考试考务相关项目收入减少:一是医考技能考试已交由其他考试基地承担,二是职业技能鉴定考试不再由卫生健康部门承担。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卫生健康支出258.16万元,占92.29%;住房保障支出21.56万元,占7.71%。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7.32万元,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2.57万元,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2.16万元,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1.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资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9.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5.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 公用经费66.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资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0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相同。 (二)公务接待费1.8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加20% 主要原因是2022年机构整合了国家免费提供避孕药具管理发放服务职能,增加国家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发放服务、质量监测、计划执行、自助发放机履约验收等公务活动接待费。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医师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等考试派驻的国家及省级巡考人员接待,国家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发放服务、质量监测、计划执行、自助发放机履约验收等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0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加了10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华晨金杯车1辆,较2021年增加了1辆,原因是和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品器械管理站机构整合,并入公务用车1辆(华晨金杯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0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同。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加100%。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资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资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资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资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投影仪1台。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资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2辆。单位无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资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所有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指单位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支出。 9.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0.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资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2022年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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