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3-02-08 16:00:00 来源: 点击: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政策。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牵头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负责全市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市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类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增补目录和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7.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贯彻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8.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县(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市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1.负责拟订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承担全市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的中医药工作。开展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工作,负责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师承教育,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 12.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3.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和健康资阳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和中医药强市。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优化主城区医疗资源布局,加快提升医疗能力。 2.深入推进县域医共体试点,提升分级诊疗水平。 3.“医疗、医药、医保”同向发力,降低群众就医负担,降低检查费用。 4.扎实推进项目建设,支撑高质量发展,打造智慧康养平台。 5.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切实巩固防控成果,严格落实优化措施。 6.强化“引育留用”,充实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拓宽渠道引才。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收支总预算5083.1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454.9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方舱医院建设经费、取消药品加成收入和在校适龄女孩HPV疫苗接种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收入预算508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83.1万元,占100.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支出预算50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5.1万元,占19.38%;项目支出4098万元,占80.62%。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083.1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454.9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方舱医院建设经费、取消药品加成收入和在校适龄女孩HPV疫苗接种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83.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93.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3.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83.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454.9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方舱医院建设经费、取消药品加成收入和在校适龄女孩HPV疫苗接种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41万元,占1.70%;卫生健康支出4893.09万元,占96.26%;住房保障支出103.6万元,占2.0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6.41万元,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790.9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委机关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3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委机关开展2023年干部保健工作、宣传等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2023年预算数为1535万元,主要用于市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偿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妇幼保健医院(项)2023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妇幼保健院能力建设。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107万元,主要用于方舱医院建设、在校适龄女孩HPV疫苗接种、艾滋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23万元,主要用于病媒生物和信息化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20万元,主要用于中医药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资阳市卫生志》《资阳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志》编修工作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6.99万元,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7.20万元,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万元,用于老龄健康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7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房屋租赁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8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86.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 公用经费198.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本年度拟安排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1年和2022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均为3.8万元,无新增预算支出。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调研、招商引资等。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2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2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车辆划转国资委。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39.4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92万元,增长1.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5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病媒生物防制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有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绩效目标具体情况详见公开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委机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委机关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委机关卫生计生业务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委机关在职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指市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偿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指市妇幼保健院人才培养及能力建设。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项):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预留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指中医药发展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委机关在职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委机关在职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奖金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1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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