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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3-02-09 09:24:00   来源:    点击: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资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承担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技术咨询推广工作;承担国家提供免费避孕药具管理发放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卫生健康信息统计、各类卫生资格考试、健康宣传及人员培训等工作;指导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干部保健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继续做好各类卫生资格考试服务管理工作。

牢固树立考试无小事,处处须谨慎理念,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资格考试工作要求及考务规范,继续做好2023年各项卫生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座位编排、考场布置、考试组织实施等工作。进一步加强考务人员培训,加大监考、巡考力度,增强技防能力,配备高科技设备,尽力降低资阳市各类卫生资格考试错同率。积极沟通协调第二考场,完善硬件设施设备,确保考生考试需求。

2、加强2023年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监督考核。

切实加强对口支援医务人员管理,采取定期、随机抽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强化督查考核,进一步掌握了解基层实情,把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完成情况与支(受)援卫生行政部门、支(受)援机构、支(受)援人员绩效考核、评先评优、项目经费安排、等级评审、职称职务评审晋升等挂钩,全面提升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质量和服务管理水平。督促各县(区)、各直属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对口支援工作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和考核,要使用好对口支援信息管理平台,动态、实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认真做好2022对口支援传帮带年度评估和2023年派员工作。

3、加快推进疾病应急救助工作步入正轨。

积极沟通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出台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从基金渠道保障、使用管理、部门联动、监督机制等方面进行全方面的规范,以指导我市疾病应急救助工作的高效、规范运行。想方设法打通部门联动机制,落实各部门职责、履职科室、履职时限、追责机制、履职监督机制,以便在具体的申报过程中各司其职,避免推诿扯皮踢球现象。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优化简化申报流程,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及时沟通解决实际运行中的新问题、新情况。

4、大力推进互联网+药具发放服务新模式。

逐步形成以四川省免费避孕药具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为基础,自助发放机和二维码人工发放点为依托,互联网订单发放为补充的互联网+药具发放服务新模式,坚持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服务的理念,强化服务,规范管理,提升能力,努力为健康资阳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5、继续抓好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试点工作

积极督促指导雁江区做好不良反应病例收集上报工作,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力争在保住全国第二、全省第一的基础上再创佳绩,力争2023年取得全国第一的好成绩。进一步加强四川省免费避孕药具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运用,继续拓展药具发放渠道,持续推进避孕药具进高校、进宾馆酒店工作。

6、积极谋划创建支部党建特色品牌

进一步加强支部队伍建设,尽快补齐配全支委班子,配齐配强专(兼)职党务干部队伍,强化党务干部日常教育培训。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落实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建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党内奖惩制度和关怀帮扶措施,进一步激发党员讲政治、勇担当、乐奉献的干事创业激情。集中梳理党建重点、难点问题,借鉴和学习兄弟支部在党建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贯彻党建创新工作理念,进一步激发党建工作活力,积极创建支部党建品牌。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资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资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309.13万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了29.4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在职人员基础绩效、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以及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资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309.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9.13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资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30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13万元,占84.46%;项目支出48万元,占15.54%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资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9.13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了29.4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在职人员基础绩效、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以及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9.13万元;支出包括:卫生健康支出267.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0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资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9.1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9.4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在职人员基础绩效、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以及养老保险缴费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8万元,占7.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7.83万元,占86.64%;住房保障支出19.02万元,占6.1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2023年预算数为258.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租赁费、劳务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2.28万元,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2.57万元,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93万元,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7.22万元,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9.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资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9.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

公用经费67.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资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本年度拟安排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医师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中医确有专长人员执业资格考试、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考试及其他考试的国家及省级巡考人员接持;国家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发放服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大中型客车1

公务用车购置费0.0万元,较2022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万元,较2022年预算持平。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资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资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资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资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资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2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资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所有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指单位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支出。

9.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0.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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