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乐至县精神卫生保健院“二乙"精神专科医院、乐至天颐新区医院“二乙” 综合医院评审的公示
2022-02-11 09:58:28 来源: 点击:
根据乐至县精神卫生保健院、乐至天颐新区医院的申请和乐至县卫生健康局的初评结果,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评审专家组分别于2021年12月7日-12月8日、2021年12月8日-12月9日,依据《四川省二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2014年版)实施细则》《国家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对乐至县精神卫生保健院、乐至天颐新区医院进行了技术评价。经审核,乐至县精神卫生保健院的二级医院评审结论为:乙等;乐至天颐新区医院的二级医院评审结论为:乙等。
2022年2月10日,经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第1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按照《四川省医院评审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版)》第二十条规定,现将上述医院等级评价结果予以公示,有意见者请于2022年2月22日前,实名来信或来访反映。 联系电话:委医政科 26110925 市纪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组 26635306 地址:资阳市仁德西路23号 邮编:641300 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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