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2-01-30 10:29:39 来源: 点击: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政策。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常态化精准防控疫情。 2.实施医疗卫生提质工程。 3.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 4.优化“一老一小”健康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主要包括: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资阳市卫生监督执法支队、资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阳市中心血站、资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资阳市人民医院。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收支总预算41855.36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018.44万元,主要原因是医院经营收入预算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收入预算41855.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62.61万元,占19.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3722.74万元,占80.5%。 (二)支出预算情况 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支出预算4188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70.77万元,占7.57%;项目支出38714.58万元,占92.4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162.61万元,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基本持平。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62.6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698.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3.5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162.61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基本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83万元,占2.33%;卫生健康支出7698.19万元,占94.31%;住房保障支出273.59万元,占3.3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90.83万元,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卫生)(项)2022年预算数为610.3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委机关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卫生)(项)2022年预算数为24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委机关开展2021年卫生健康工作相应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委机关在职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834.41万元,主要用于市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偿支出、定额补助。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妇幼保健院能力建设。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76万元,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80万元,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033.86万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949.87万元,主要用于采供血机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69.18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机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82万元,主要用于中医药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款)计划生育(项)2022年预算数为256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支出。 1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53.89万元,用于为行政单位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93.13万元,用于为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26.52万元,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7. 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健康(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2万元,用于老龄健康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款)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2万元,用于城市对口支援卫生支出。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73.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70.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15.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 公用经费754.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3.7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7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1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调研、招商引资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持平。 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现有公务用车4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4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万元,较2021年预算持平。用于2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54.97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4461.4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医院设备、基建工程、办公设备、物业管理、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3辆、特种技术车18辆、机要保密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其他用车17辆。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就部门整体支出和所有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绩效目标具体情况详见公开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委机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委机关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委机关卫生计生业务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委机关在职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指市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偿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指市妇幼保健院人才培养及能力建设。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项):指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支出(项):指用于采供血机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支出(项):指用于卫生监督机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项):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预留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指全市中医药发展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委机关在职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委机关在职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奖金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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