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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8日资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2020-02-09 10:29:48   来源:    点击:

2月8日,我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例。

患者张某某,男,41岁,于1月9日至1月19日到武汉出差,1月19日返回资阳。1月27日出现咳嗽、咳痰症状,1月29日隔离治疗,2月8日按照诊疗方案,根据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测结果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截至2月8日24时,我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3例,患者病情稳定。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69人,已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209人。此外,安岳县协助开展3例外地报告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109人。

根据资阳市雁江区疾控中心流行病学和社会调查,新增患者张某某1月24日后活动轨迹如下

2020年1月24日08:30左右患者从资中孟塘坐汽车到资中北站,10:23乘坐G8614车次03车厢08C座位(坐的其它车厢,无其他人员)从资中北到资阳北;10:45在城东高铁站乘坐公交快线2(川M00016D)于10:54在沱三桥北站下车;中午和晚上在中交锦湾10栋1单元聚餐;晚餐后骑车回到金山花园家中。

2020年1月25日骑车到中交锦湾10栋1单元聚餐,午饭后骑车回到金山花园家中。

2020年1月26日16:16左右张某某及妻子(蒋某)前往资阳农商银行(建设东路16—2),张某某在门口等待,蒋某在人工服务窗口取钱。16:24到资阳农商银行(建设北路一段170号),蒋某在人工服务窗口存钱(张某某在银行停留6分钟左右)。16:50左右和蒋某及孩子存钱后步行至蜘蛛王皮鞋店(和平北路227号)买了一双皮鞋,在店内停留10分钟左右,随后在康奈鞋店(和平北路221号)逛了2—3分钟,全程均佩戴口罩。随后回家未出门。

2020年1月27日-2020年1月29日入院前未出门。

2020年1月29日15时左右妻子蒋某陪同张某某骑车前往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更加深入,请在上述过程中与患者有过接触,但目前没有接受医学观察的市民,立即主动向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自觉居家隔离,并请积极配合接受医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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